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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段击是明军火枪部队的发明,效果显着,最大限度的保证了火力射击的连续性,被打的晕头涨脑的闯军骑兵在三次暴风骤雨的射击中损失惨重,剩下的几百名骑兵冲到开封军面前已经失去了突击的速度和冲击力,他们还想使用武器砍杀开封军步兵。

开封军的燧发枪下方安装了一把刺刀,加上枪杆的长度,相当于一支长矛,长度比闯军的大刀攻击范围要长不少,蹲在地上的士兵把步枪一端顶在地面上,等着闯军骑兵把身体送到自己的刺刀上,后面的骑兵目瞪口呆的看着前面的战友一个一个像糖葫芦一样被串在了敌人的刺刀上,魂飞魄散,调转马头就向后逃窜。

曹喜宇等人目睹了骑兵队的破灭,喉头紧张的直咽唾沫,他知道如果骑兵都不能凭借速度突破这支奇形怪状部队的战线,凭借步兵恐怕更是徒劳,但他又不能不努力试一下,对于回去禀报刘宗敏自己战败来说,死亡显得更加的仁慈。

他看了看那几个刚刚还嬉皮笑脸要喝花酒的校尉,道:“哥,哥几个,今天晚上的花酒恐怕是喝不成了,如果不能打败这些官军,哥几个人头不保,上吧,为了自己的脑袋拼命吧。”

说完,他命令士兵吹响战争号角,疯狂的敲鼓,全军出击。

徐国忠这边歼灭了闯军骑兵队之后终于放下了悬在嗓子眼的一颗心,自己的部队战斗力得到了验证,新武器的威力得到了验证,士兵们的信心恢复了,害怕,早就丢的不知道去向了。

按照我的训练,军官们负责指挥部队根据鼓兵敲击的鼓点前进或者后退,毕竟,线列步兵时代,按照命令才是战争胜利的关键,士兵们咬开子弹袋的后面位置,将火药倒进枪膛,而后是弹丸,用通条压紧之后,扛着燧发枪跟随着鼓手的鼓点前进,每一百二十步停下整顿队形,而后继续前进,与英国兵不同的是,我的士兵装备了防弹衣和钢盔,导致他们面对闯军的弓弩射击损失极为微弱,就算中箭也多半不致死。

曹喜宇和他的士兵大步流星的冲向明军,听着耳边传来的奇怪鼓点声,突然火光一闪,一颗炮弹在闯军队列中炸开,四处飞溅的弹片向利剑一样将一大片闯军士兵射倒,倒地的闯军一动也不能动,流出了无数的鲜血,曹喜宇震惊之余命令部队迅速拉近和明军的距离,减少这种炮弹的杀伤效果。

当闯军步兵距离明军三百米的距离时,他们使用弓弩向明军射击,但这个距离射出的箭矢根本无法对明军造成有效杀伤,他们只能继续靠近,很突然,在接近到二百米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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